山西太原万柏林区育华小学“无薪酬招募跟岗教师”一事,引发广泛质疑。学校11月5日晚回应媒体,称“考虑不周全,已停止招募”,并解释初衷是想搭建一个教学“实践平台”。但停止招募不等于澄清,目前还有几个问题,需要当地用事实作答。

育华小学招募截图
首先,“跟岗教师”究竟是何性质,教学“实践平台”究竟存不存在?
校方最新说法是“跟岗老师不上课,也不带班”。单看招募令原文,确无“上课”“带班”二词;可它罗列的工作内容,几乎覆盖了在岗教师的主要事务:备课、听课、磨课、试教、作业批改、班级管理、课后服务、校园活动组织。
“试教”在师范语境里,可以指空讲、片段教学或教研试讲等,未必等于面向班级独立授课;可一旦对象换成活生生的学生,哪怕只上一次课,性质就得说清——也不能排除借“试教”之名天天上课的可能。
同理,所谓“班级管理”,哪怕只做了半天,也已构成参与带班,更不排除实际要承担班主任的日常工作。文字上绕开了关键词,要澄清的地方却不少。育华小学需要拿出更多证据,说清“跟岗”到底是不是“用工”。
而校方对媒体回应的教学“实践平台”,目前遍寻也找不到相关公开资料。它究竟是早有设计,还是临时抛出来平抑舆情的托词?
其次,前两轮是否招到了人,做了哪些事,违规与否,又该谁来担责?
最新报道称,此次招募截至11月5日并未实际招到人。但校方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此前面对媒体时还称“已有人到岗”。口径前后不一,还需核查。
另据多家媒体还原,育华小学今年6月、9月已两度发布类似的“跟岗实习教师”招募公告。若前两轮确有人到岗并从事了公告所列工作,是否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?学校是否支付过报酬?此次招募虽已叫停,问题却不能止于这一次。若前两轮查实用工,报酬该补、协议该签,责任又该追到哪一步?
当地人社部门已就此明确表态:“无薪资肯定不对,违法违规行为肯定要制止。”公众更想知道的是:连续三轮招募,动机何在、依据何在,能不能经得起责任回溯?

媒体报道视频截图,育华小学回应提到"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老师"。
第三,招募对象包含“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老师”,问题就更重了一层——涉及正式的跟岗培训流程,当地教育部门是否知情?
校方对媒体的最新解释是:“办学过程中发现,有些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老师缺少一线教学实战经验,也有大学生常主动来校咨询实习、跟岗机会,所以想尝试搭建这样一个实践平台。”可见招募对象不止高校毕业生,也包括已在岗的年轻教师。那么,是让这些人辞了职来“备用上岗”,还是走正式的跟岗培训流程?
若是跟岗培训研修,便绕不开一整套程序:名额统筹、派出校派出、人事关系不变、工资由原单位保障、接收校制定培养计划等等。其中的关键环节,势必需要当地教育部门出面。学校三次发起同类招募,教育部门究竟是否掌握?不知情,说明对公办校用人行为的监管存在盲区;若知情,则面对舆情必须说明:正规的跟岗进修,面向社会招募是否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?这是学校的越界,还是教育部门的默许?
停止招募,只是危机应对,不是调查终点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