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: 冰川思享号 ,作者:老凤1974
同样欠物业费,物业公司跑路,低层住宅是病在肠胃,高层就是病入膏肓。
张明是小区业委会的负责人,几天前他的手机弹出一条消息,物业转发了一份盖着红章的国家电网欠费停电通知书,欠费3.7万余元,通知书上还写着,7日内不结清欠费和违约金,全小区停电。而他住的这片楼,最高26层。
物业跑路这两年算不上新闻,而且,并不是只有高层住宅会遭遇物业失管问题。可低层小区烂起来是慢慢烂,高层一断电,电梯只要不动,几百户人立刻想出出不去,想回回不来。
01
张明这个小区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同属一个集团,卖房时把超低物业费当卖点,高层、洋房、别墅三档分别定在0.88元、1.80元、3.50元,交房不到一年,统一下调到0.88元。
我们来替物业算一下,洋房10户共用一部电梯,一年维保加年检4000元,摊到每户400元。100平的房子物业费交满也就一千出头,扣掉电梯钱,剩下的要分给消防、水电、保洁、绿化。小区一年运营成本188万元,业主一分不欠还差40多万元,实际收缴率滑到42%,一年收四五十万元,亏140万元。
所以物业一看,这生意没法做。9月发了撤场公告,90天预告期一到就走人。张明代表业主去谈续聘,每户涨几毛,让总收入到200万元,对方回得很干脆,再涨一倍涨三倍都不干。
经理说了实话,前期物业替开发商糊弄过业主,房屋漏水一直拖到质保期过去,现在的物业公司等于接盘侠,他们是来做生意的,不是来做慈善的。
中指研究院监测显示,2025年初到2026年3月底,全国住宅物业撤场项目累计212个。另据克而瑞物管,2025年撤场案例约64.7%为物业主动撤出;其监测的五百强物企收缴率从2021年89%连续四年滑至71%,中小物企普遍低于65%。
同策研究院宋红卫说,头部物企过去的标准是连续亏损一年半到两年、调整无效才启动退出,如今项目出现几个不妙的信号就撤。
某物业前项目经理经手过一个项目,楼盘销售不及预期,入住率只有20%,实际收上来区区100万元物业费,而实际需要400万元,交房刚满一年他们就向住建部门递交了退出申请。
低层住宅欠费的历史,其实比高层更久。比如三合园是哈尔滨的多层老小区,1600多户,短短8年就换了8家物业,物业费按当地最低标准每平方米0.3元收,七成以上业主拒缴,光垃圾清运就要3万多元。够不够,当然不够。不够怎么办?混着呗。
为什么他们还能混?因为6层的楼停了电,居民骂两句,摸黑爬上去,日子还能过。30层的楼停了电,上面的老人下不来,推着婴儿车的年轻妈妈也上不去。有人约好了透析,只能爽约。二次供水的泵一停,高层连马桶都冲不了。
同样欠物业费,物业公司跑路,低层住宅是病在肠胃,高层就是病入膏肓。
02
业主买房时按房价比例一次性缴存的钱,叫住宅专项维修资金,房子保修期满后,电梯、消防、外墙的大修和更新靠的就是它。
按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的测算,全国这笔钱结余超过一万亿元,累计用掉的大约占归集额10%,成都和深圳只有4%—5%。
一边是钱花不出去,动用维修资金要面积和人数都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,参与表决的还要过半同意。30层两梯四户的楼住着120户,三分之一是租客,20%空着,顶楼急着修,一楼觉得电梯坏了正好清净,人凑不齐是常态。
另一边是有人专门来“吃饭”,《半月谈》调查过一群被叫做职业“物闹”的人,他们专挑业主多、有维修需求、有公共收益、住户彼此不认识的那种小区,进去先在群里挑话题、带节奏,抹黑业委会和物业,再上门威胁反对的业主。
有个小区的核心成员两三人,外围二十多人,其中一个主业是二手房中介,有资金,有法律顾问。等他们掌控了新一届业委会,就换掉物业,上新项目,把工程发包给关联公司,把维修基金和公共收益掏空,资金套取得差不多,房子一卖走人。
南京有个小区,业委会牵头做高层消防系统改造,公开招标签了518万元的合同,施工结束后有业主发现工程量确认单对不上,光感烟探测器一项就少了2400多个。加上前一年的防水维修,两个项目动用公共维修资金近1000万元,涉嫌套取的有500多万元,业委会主任被刑事拘留。
上海金山区朱泾镇某小区,物业经理和出纳也没用什么高深手法,让他人虚开发票、伪造维修任务单、虚构维修工程,骗取维修资金121万余元,两人分别被判六年和四年六个月。
所以有些小区维修基金几年见底,物业费也收不上来,面上看着是年久失修、人心散了,底下可能有人推着它加速坠落。
03
建设的时候,人人奋勇,因为建设的时候每个环节,都有利可图。就拿盖房子来说,地方拿土地出让金,开发商拿销售额,物业公司刚进去的时候,物业费好收,维修基金充足。
但维护这一段谁爱干?挣的全是零碎钱,事还多得要死,搞不好天天都要跟业主吵架。一栋楼十年后,电梯开始老化,消防电路要整改,外墙要维修,除了来搞钱的团伙,谁乐意贴钱干这些琐碎的破事?
其实不光是住宅,包括办公大楼,以及公路、港口、电力等各类公共设施,建设起来后都需要长期良好的维护,现金流有保证的时候,这事有人干,只要维护的钱稍微降点,后续的使用都会出大麻烦。
监管物业也很难,现行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的罚款额度大多在1万—20万元区间,对年营收几百万元至上千万的项目威慑力有限。而物业难以为继又没人接盘的时候,政府又不能强制企业兜底,真罚狠了物业公司手一摊,政府还是要来擦屁股。
业主自治听起来很美,业主大会产生业委会,业委会选聘物业。但做起来是另一回事,正常的业委会成员是义务的,没工资没经费也没监督,工程上的事看不明白,招标、施工、监理、审计这一套流程,签的字多半是走过场。而职业“物闹”有组织、有资金、有法律顾问,还敢上门威胁,两边根本不是一个量级。
剩下的指望只有外部大手了,上海规定,因客观原因未成立业主大会、无法选举业委会的小区,经业主大会委托,居委会可以暂时代行业主委员会的部分职责。
我的看法跟过去有很大的不同,以前我也相信基层自治,现在不信了。你想想高层住宅这么大一摊子事,交给一群业余、义务、随时会被撬盘的业主,风险太高。
索性居委会直接管起来,钱进专户,不交物业费的当逃税惩处。支出按月上墙,工程招标走公共平台,后面跟着审计,纪委,绝对比现在靠谱多了。
维修基金更该当公款管,每一笔支出挂到网上,业主在手机上能查到自家账上剩多少、花在哪、谁签的字。像拆单逃避审价和虚增单价,把工程发包给关联公司类似的肮脏手段,查实一次就按诈骗办一次。
其他再动听的方案,都只是说着好听,但落不了地。
*题图来源于图虫创意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