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华社北京11月7日电 题:驰而不息正风肃纪—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精神系列述评之七
新华社记者施雨岑、王明玉
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对“驰而不息正风肃纪”作出部署,强调“正风肃纪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”。
回望百余年党史,我们党在革命、建设、改革各个历史时期,始终坚持以严明纪律统一全党意志、以优良作风团结带领人民,为党的事业不断取得胜利提供有力保障。
进入新时代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,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驰而不息纠“四风”树新风,推动党风政风焕然一新,社风民风持续向好。
《决定》从“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”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”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”“强化从严执纪”“综合发挥纪律教育约束、保障激励作用”5个方面作出具体部署,这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,也是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要求。
作风问题核心是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。
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曾发表文章《群众呼声是作风建设的第一信号》,指出“倾听群众呼声,关心群众疾苦,把群众的呼声作为作风建设的第一信号,把群众的需要作为作风建设的第一需求”。
从在地方工作时躬身力行领导干部“四下基层”,问需于民、问计于民;到新时代治国理政以调研开路,察实情、重实效……习近平总书记始终以严实作风站稳人民立场,为全党树立了光辉典范。
我们党来自人民、植根人民、服务人民,党的根基在人民、血脉在人民、力量在人民。
《决定》将“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”置于“驰而不息正风肃纪”部署要求的首位,提出深化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,引导党员、干部强化宗旨意识、公仆意识,站稳人民立场,增进同群众的感情,防止高高在上、脱离群众。
贯彻落实全会精神,党员、干部要学习运用“四下基层”“千万工程”经验,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,经常深入群众,虚心听取意见,认真解决急难愁盼问题,以优良作风把广大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。
中央八项规定是党中央徙木立信之举,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、硬杠杠。
从遏制“舌尖上的浪费”“会所里的歪风”,到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,再到紧盯隐形变异的“四风”新动向……新时代,中央八项规定带来作风之变,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,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,更好锻造了一个高度团结、坚强有力的党。
“深化整治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顽疾,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回潮,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”“整治‘指尖上的形式主义’”“持续整治违规吃喝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、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”……《决定》的一系列要求不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。
新征程上,要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,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,动真碰硬、寸步不让,推动党的作风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,不断凝聚起强大正能量。
政贵有恒,治须有常。
2026年10月30日,中共中央新闻发布会介绍,党的十八大以来,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“四风”问题164.4万起,批评教育和处理225.7万人。
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,解决作风问题,不可能一蹴而就、毕其功于一役,必须常抓不懈、久久为功。
作风建设贵在常、长二字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,“我们抓八项规定、抓作风建设,为什么要扭住不放?就是要落到地,巩固下来,长效化”。
《决定》提出,完善经常性发现和解决作风问题机制,加强对“四风”突出问题分析研判和靶向整治。把握地区性、行业性、阶段性特点,整治普遍发生、反复出现的作风问题。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管行风责任,加强行风动态分析和有效监管。
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。要锲而不舍、一以贯之,抓住普遍发生、反复出现的作风顽瘴痼疾强化重点整治,既治面上问题以治标,更纠背后根源以治本,坚决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。
只有强化从严执纪,才能形成常态监督、长效震慑。
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:“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,靠什么管,凭什么治?就要靠严明纪律。”
纪律面前人人平等,遵守纪律没有特权,执行纪律没有例外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中管干部900多人,这其中,既有“封疆大吏”,也有“部委掌门”,有的“任上落马”,有的退休后仍被查,充分彰显严字当头、一严到底的坚定态度。
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,既要把规章制度立起来,做到有规可依、有矩可循;又要狠抓纪律执行,确保制度“长牙”、纪律“带电”。
“把严的要求贯穿党规制定、党纪教育、执纪监督全过程”“聚焦重点领域、薄弱环节、模糊地带,完善纪律规范”“坚持抓早抓小、防微杜渐,对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”……
《决定》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强化从严执纪的重点任务和举措,强调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带动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全面从严。
迈上新征程,必须保持严的基调、严的措施、严的氛围,聚焦解决突出问题,推动完善纪律规范,增强党员、干部纪律自觉,确保全党统一意志、统一行动、步调一致向前进。
综合发挥纪律教育约束、保障激励作用,引导广大党员将纪律意识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
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:“党的纪律既有教育约束功能,又有保障激励作用。党的纪律和干事创业是内在统一的。”
《决定》要求“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纪律教育机制,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员、干部培训的必修课”“加强全周期纪律教育”,也明确“坚持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”“坚持严肃纪律和关心爱护相统一”。
10月27日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6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、审查调查情况。通报显示,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“四种形态”批评教育和处理138.5万人次。其中,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69.6万人次,占总人次的50.2%,抓早抓小、防微杜渐日益成为监督常态。
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不是要把人管死,让人瞻前顾后、畏首畏尾,搞成暮气沉沉、无所作为的一潭死水,而是要通过明方向、立规矩、正风气、强免疫,营造积极健康、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。
新时代新征程,深化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在用好“第一种形态”上下更大功夫,使咬耳扯袖、红脸出汗成为常态,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,推动党员、干部校准思想之标、调整行为之舵、绷紧作风之弦,凝聚更为广泛的奋斗力量。
纪严则清正,清正则心齐,心齐则事成。
奋进“十五五”,全党上下以习近平党建思想为指引,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,驰而不息正风肃纪,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,团结带领亿万人民向着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宏伟目标矢志奋进。